付款结算单用来登记付款信息(付款对象即供应商、付款账户、付款金额、经手人等),并结销应付款记录。正常情况下,应付金额为多少,即我们支付供应商多少货款,但是部分情况下,我们给供应商支付货款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只能给供应商支付其中一部分,然后过段时间在支付剩余货款。本篇文章以出纳记账软件为例演示一下部分付款的情况下如何开付款结算单。
如下图所示,供应商“文具超市”应付金额为2000元,已结销金额为0。我们在给供应商支付货款时只能支付1200元,剩余800元以后在付款。
在应付款管理界面点击“付款结算”按钮可以打开付款结算单对应付款进行付款结算,如下图所示,在付款结算单单据主体选择付款账户后录入“付款金额”1200元,单据明细中“本次结销金额”录入1200元,保存并审核付款结算单即可。
付款结算单单据审核之后,更新应付款的结销状态,在应付款管理界面可以查看应付款结销情况,如下图所示,供应商“文具超市”应付金额2000元,其中已结销金额为1200元,未结销金额为800元,单据结销状态为“部分结销”,可以再次进行付款结算。
注意:付款结算单单据明细中“本次结销金额”的合计金额,必须等于可结销金额(付款金额 + 优惠金额),否则无法保存付款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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